各单位、各部门:
为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进一步树立教育科研质量意识,不断提升教育科研服务决策、创新理论、指导实践、引领舆论的能力和水平,实现用高质量的教育科研支撑教育高质量发展,吉林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决定在全省开展第十一届教育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转发,详见附件。
请按照通知要求,准备评奖申报材料,并在2019年6月12日前报送教科研处,电子稿(以“姓名-吉铁院-省第十一届成果评奖”为压缩文件夹名),发往教科研处邮箱E-mail:JTYKYC@126.COM。
一、申报成果取得时间:2017年4月——2019年4月期间
二、所需提交材料:
(1)用于盲审的,隐去作者、单位等相关信息的“成果”1份,“成果”中所有涉及姓名和单位的部分,需要特殊处理后(白色不透明胶带贴住),再进行复印。
论文类成果复印件即可,仅复印内文部分;著作类成果需提供著作原件2本,其中包括隐去作者、单位等信息的原件一本。
(2)申报材料册1本,主要包括:
1.填写《吉林省第十一届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纸质一式1份,A4纸单面打印,左侧两钉装订,需提交电子版。注意封面左上角 “申报序号”不要填写,表中已填写的信息不要改动;申报表中“所在单位意见”、“市(州)教科办或高等学校意见”不要填写和盖章,并保持意见页为独立页面。);
2.成果复印件。论文类成果需提供封面、版权页、目录、内文;著作类成果需提供封面、版权页、目录);
3.相关支撑材料证明。如期刊检索页、论文检索页,以及课题、获奖、转载、被采用证明等相关佐证,复印件即可。
以上材料:申报表、成果复印件、相关支撑材料,需A4纸单面打印,左侧胶装成册,一式1册(申报材料册封面,按教科研处统一“封面”格式进行填写和打印,封面左上角的“申报序号”不要填写,由教科研处统一填写;根据个人材料实际情况,填写目录,可参看附件中的“目录”格式)。
(3)《汇总表》(注意表中 “申报序号”不要填写,纸质一式1份,需提交电子版)
三、相关说明
(1)将《申报表》、《汇总表》保存在同一文件夹下,命名为“姓名-吉铁院-省第十一届成果评奖”,打包成压缩文件,发教科研处邮箱;
(2)申报成果相关原件,均需提供原件,报送材料时由教科研处进行初审,审核后当即返还,上交申报材料均不返还。
(3)相关咨询联系孟静(联系电话:666996)
教科研处
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