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立项的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达到预期研究成果、符合结题时间的课题,可按验收要求,认真做好结项验收工作。
请按结项验收要求,准备课题结项验收材料,并在2019年11月14日前报送教科研处,电子稿发往教科研处邮箱E-mail:jtykyc@126.com(结项材料电子版保存在名为“吉铁院-姓名-2019省教科办课题结项材料”压缩文件包中)。
注:结项验收要求
一、《附件1:省教科规划课题结题申请审批书》:纸质一式5份,不装订,左上角曲别针;交电子版(命名为“吉铁院-姓名-结项申请书”,注:附件中下载,封面左上角“编号”不要填写。);
二、《附件3:结题登记汇总表》:只交电子版(命名为“吉铁院-姓名-汇总表”。注:附件中下载);
三、佐证材料,主要含有以下内容(除《省教科规划课题结题申请审批书》以外的所有佐证材料,装订成一册,填写附件中“佐证材料封面”依据课题材料自制目录页。纸质一式5册,交文字性材料电子版,命名为“吉铁院-姓名-佐证材料-材料名称”,如“吉铁院-姓名-佐证材料-申报评审书”)。
(一)申报评审书(盖印章的复印件);
(二)立项通知书(盖印章的复印件);
(三)开题报告(盖印章的复印件);
(四)结项研究报告(10000字左右);
(五)其他相关材料(论文、专利、著作、调查问卷样本、阶段总结等;按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中课题预期研究成果所列项目上交,至少要有两篇公开发表论文)
四、《附件4:结题评审专家意见表》只填写“课题基本情况”相关信息,其他内容不要填写。纸质一式5份,单独页,交电子版(命名为“吉铁院-姓名-结项评审专家意见表”);
五、如有延期或课题相关变动,需填写《重要事项变更申请登记表》(纸质一式4份,电子版(不用提交,由课题负责人保存)
六、《附件1:省教科规划课题结题申请审批书》、《附件3:结题登记汇总表》、《附件4:结题评审专家意见表》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4纸单面打印;所有电子版材料按命名要求填写文件名,并把所有电子版材料保存在一个文件夹中,命名为“吉铁院-姓名-2019省教科办课题结项材料”文件夹中,发教科研处邮箱压缩后文件夹。
七、相关咨询,联系教科研处孟静(电话:666996)。
教科研处
201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