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教学系部:
根据教育部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2016年高等职业学校(含高等专科学校、其他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专科层次的学历教育)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于即日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转发见附件。
按文件通知要求做好准备工作,于2015年11月18日前,将附表《2016年高等职业学校(专科)拟招生专业情况表》电子版(文件名为“系部名称-拟招生专业情况表”发至科研中心电子邮箱:KYB3099@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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