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学院2017年教科研成果工作量申报工作正式启动,请各部门依据《www.yuebo136.com 教科研工作量认定办法》,做好申报的组织工作。
具体安排如下:
一、成果申报范围
申报成果的获取时间截止到2017年11月30日,2017年12月份的成果划归到下一年。2017年学院教科研结项成果视为11月底前完成(院级教科研结项课题、课程证书复印件由教科研处统一附入,个人申报报、汇总表需按申报程序提交)。
1、已通过结项验收的2017年11月底前的各级各类课题成果(包括横向课题)
2、2017年11月底前公开发表的论文。要求论文必须在知网、万方、维普上可检,期刊能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检索到
3、2017年11月底前公开出版的著作或教材
4、2017年11月底前通过评审验收的课程建设成果
5、2017年11月底前专业建设成果
6、2017年11月底前政府届次奖
7、2017年11月底前各级优秀教学团队
8、2017年11月底前各级教学名师
9、2017年11月底前学生技能比赛获奖项目的指导教师
10、2017年11月底前教师各种业务竞赛、技能竞赛成果
(教科研工作量认定办法规定:对教师各种业务竞赛、技能竞赛成果的认定以取得成果的项目数为单位,而不以参与项目的人数为单位。认定范围限制在学院推荐或同意的参赛项目内,参加竞赛的教师必须由学院指派,以个人名义参赛取得的成果不在认定之列。)
11、2017年11月底前教师获得政府及各级学会教科研荣誉的工作量
12、2017年11月底前获得科技进步奖工作量
13、2017年11月底前取得的《www.yuebo136.com 教科研工作量认定办法》中列举的其他教科研成果,没有列举的项目不在申报范围。
二、材料要求
1、《2017年学院教科研成果工作量申报汇总表》,纸质稿1份,同时交电子版。
申报人以个人为单位填写。
多人合作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申报,同时填全合作项目成员。
《汇总表》电子版以申报人姓名来命名。A4纸,左上角一钉装订,请按要求进行填写。
填写前请仔细阅读填表说明。
2、《2017年学院教科研成果工作量申报表》,纸质稿1份。
按类别分项申报,每项成果填写一份申报表,与该项成果复印件装订在一起(A4纸,左侧两钉装订)。
请以申报的成果为单位填写此表,一项成果填写一份。
3、成果复印件和原件要求
著作(教材)需要提交CIP检索页、封面、版权页、目录、封底复印件;
论文需要提交期刊检索页、知网、万方或维普的论文检索页、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申报人目录处请以“P”做标记)、论文正文复印件。
其他各项需要提供证书或奖励文件复印件。
每项申报材料需要成果复印件1份,申报时要求同时出示成果材料原件,著作(教材)要求交原件一本,其他成果的原件核对后当场返还。
4、论文、著作网络查询信息证明
在《2017年学院教科研成果工作量申报汇总表》备注栏中,注明查询网站名称及地址。
(1)申报人提交的学术论文(著作),通过互联网的“万方数据资源系统”(网址:http://www.wanfangdata.com.cn)和“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网址:http://www.cnki.net)等主流数据库网站,免费注册后进行检索、审验。编写的公开出版的教材和论文期刊通过互联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址:http://www.gapp.gov.cn点击办事服务→便民查询→新闻出版产品查询→CIP数据核字号验证→分别打印:打印格式、书目详细)
(2)经检索、审验属实的学术论文(著作),由申报人打印检索页(A4纸),与学术论文(著作)原件或复印件一并作为有效证明材料使用。
注:打印检索页应以自动加注的页头、页脚显示打印网址及出处
5、指导教师申报时同时出具学生作品、指导教师证明原件
6、注意事项:用通知附件中的相关表格填写、申报,表格见附件。
三、申报时间
2017年12月5日至11日
四、申报地点
办公楼2楼201室教科研处
五、联系方式
教科研处孟静666996
教科研处
201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