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吉林市科学技术协会联合下发的《吉林市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评审办法》有关规定,现正开展吉林市第八届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评选工作。凡在
2015
年
1
月
1
日
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期间公开发表的符合评奖要求的各类学术论文类成果、学术著作类成果、发明专利等均可参评。通知的具体有关事项详见附件。
请申报的老师按照通知要求,准备评选申报材料,并在2018年4月20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教科研处,电子版(以“吉铁院-姓名-部门名称-吉林市第八届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为压缩文件名),发至教科研处邮箱E-mail:jtptjkyc@163.com。
备注:
(1)填写附件2的评审表,并按《评审表》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所有材料用A4纸打印一式一份、按照表中申报项目排序装订成册,并另打印评审表首页粘贴封皮处。同时报送《评审表》电子版。填写《汇总表》(纸质一式1份,需提交电子版);
(2)若提交外文成果请附中文简介,同时成果题目、每位作者姓名和作者单位要翻译成中文。
(3)参评学术成果的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好备份。
相关咨询:教科研处王德元(联系电话:696119)。
教科研处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