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吉林省社会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纲要》《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和《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按照中共吉林省委宣传部、吉林省财政厅发布的《吉林省社科基金2020年度项目申报指南》通知精神,组织项目申报工作。项目的项目类别、选题要求、申报条件、成果形式及研究期限等详见通知原文(附件1)。
有申报意愿的教师请依据文件要求,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填写《申报书》(附件2)、《活页》(附件3)和《汇总表》(附件4),按照相关附表中的“填报说明”进行填写,并于2020年3月2日前将以上材料的电子版以“姓名-部门名称-2020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为压缩文件名发教科研处邮箱jtykyc@126.com。纸质材料按要求筹备,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教科研处依据初审情况,另行通知纸质材料报送及要求,网上录入及要求。
相关事项:
1.《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http://www.jlpopss.gov.cn/?news-2538;
2.《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http://xxgk.jl.ghttp://www.jlpopss.gov.cn/?news-2538ov.cn/zcbm/fgw_98017/xxgkmlqy/201812/t20181205_5674172.html;
3.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在立项类别中只限选择一类、一个选题进行申报。重复多项申报者的申报材料按作废材料处理,申报者3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基金项目。
4.同一申报人的同一选题项目或相近选题项目,不得同时申报获得省级社科基金和其他省级财政资金及国家社科基金立项支持,一经发现,取消社科基金立项资格,收回全部经费,计入不良个人科研诚信记录,取消申报人以后三个年度社科基金申报资格。正在承担省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课题组成员不限。
5.纸质材料暂不提交,另行通知:按通知要求纸质《申报书》一式3份,请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活页》报送一式6份,请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夹入《申报书》中。《活页》内容不得出现申报人和课题组成员单位姓名,否则取消参评资格。申报人不得使用旧版《申报书》及《活页》,否则按作废材料处理。
6.申报人要严格按照《申报书》中的“填表说明”如实操作,否则不予受理。
7.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项目申报人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各单位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要按照《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项目经费预算进行严格审核后报送申报材料。凡在项目申报评审中发现科研不端失信行为,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记入不良个人科研诚信记录,申报人三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基金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