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和《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按照中共吉林省委宣传部、吉林省财政厅发布的《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通知精神,组织项目申报工作。项目的项目类别、选题要求、申报条件、成果形式及研究期限等详见附件通知原文。
有申报意愿的教师请依据文件要求,严格按照相关附表中的“填表说明”填写《申报书》(附件1)、《活页》(附件2)和《汇总表》(附件3),请于1月12日前提交《汇总表》电子版进行预审申报,除此之外,由于不同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不同,五中全会专项和建党百年专项的全部材料请于1月15日前报送,其他各类项目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3月11日。请按照上述时间要求准备材料,同时请将电子版材料以“姓名-部门名称-2021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为压缩文件名发教科研处邮箱jtykyc@126.com。
教科研处依据初审情况,统一组织网上录入。
相关事项:
1.《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http://www.jlpopss.gov.cn/?news-2538;
2.《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http://xxgk.jl.gov.cn/zcbm/fgw_98017/xxgkmlqy/201812/t20181205_5674172.html;
3.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在立项类别中只限选择一类、一个选题进行申报。重复多项申报者的申报材料按作废材料处理,申报者3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基金项目;
4. 同一申报人的同一选题项目或相近选题项目,不得同时申报获得省级社科基金和其他省级财政资金及国家社科基金立项支持,一经发现,取消社科基金立项资格,收回全部经费,计入不良个人科研诚信记录,取消申报人以后三个年度社科基金申报资格。正在承担省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课题组成员不限;
5.按通知要求纸质《申报书》一式3份,请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活页》报送一式6份,请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夹入《申报书》中。《活页》内容不得出现申报人和课题组成员单位姓名,否则取消参评资格。申报人不得使用旧版《申报书》及《活页》,否则按作废材料处理;
6.申报人要严格按照《申报书》中的“填表说明”如实操作,否则不予受理;
7.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项目申报人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