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2021年上半年结题工作现已启动。按照《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鉴定结题实施细则》规定,达到预期研究成果、符合结题时间的课题,可按验收要求,认真做好结项验收工作。现将通知转发,详见附件。
请按结项验收要求,准备课题结项验收材料,并在2021年5月31日前报送教科研处,电子稿发往教科研处邮箱E-mail:jtykyc@126.com。
结项验收要求:
一、《吉林省教科规划课题结题申请·审批书》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4纸单面打印,一式3份,不装订,左上角曲别针;电子版命名为“1吉铁院-姓名-结题申请·审批书”。(注:附件中下载,封面左上角“编号”不要填写。);
二、《结题登记汇总表》:只交电子版命名为“5吉铁院-姓名-教科办2021年上半年结题汇总表”;
三、佐证材料,主要含有以下内容(除《吉林省教科规划课题结题申请·审批书》以外的所有佐证材料)。只交电子版,命名“吉铁院-姓名-材料名称”,如“吉铁院-姓名-申报评审书”。
(一)申报评审书(盖印章的扫描件);
(二)立项通知书(盖印章的扫描件);
(三)开题报告书(盖印章的扫描件);
(四)结项研究报告(10000字左右);
(五)其他相关材料(论文、专利、著作、调查问卷样本、阶段总结等;按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中课题预期研究成果所列项目上交,至少要有两篇公开发表论文);
四、如有延期或课题相关变动,需填写《重要事项变更申请登记表》(纸质一式4份,电子版不用提交,由课题负责人保存);
五、所有电子版材料按命名要求填写文件名,并将材料保存在一个文件夹中,命名为“吉铁院-姓名-教科办2021年上半年结题”文件夹中。文件夹中材料的顺序为“1吉铁院-姓名-结题申请·审批书”“2吉铁院-姓名-结题研究报告”“3吉铁院-姓名-主要研究成果及相关佐证材料”“4吉铁院-姓名-过程性资料”“5吉铁院-姓名-教科办2021年上半年结题汇总表”;
相关咨询孟静(电话:666996)。
教科研处
2021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