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铁路局文件
沈铁教〔2015〕101号
沈阳铁路局关于印发《沈阳铁路局
职工培训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运输站段,各房产段,各林业总场,各职工培训基地,旅行服务段,餐饮服务段,生活服务中心,沈阳客车厂:
现将《沈阳铁路局职工培训项目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沈阳铁路局
2015年3月23日
沈阳铁路局职工培训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职工培训项目管理,优化培训过程控制,保证培训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培训项目,是指在一定时间内为实现特定目标而对相关岗位群体实施的专项培训。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铁路局和基层单位的各级、各类职工脱产和非脱产培训。
第二章培训项目管理范围
第四条铁路局培训项目管理范围:铁路局年度脱产培训计划中的委外培训项目。
第五条职工培训基地培训项目管理范围:职工培训基地实施的全部培训项目。
第六条站段培训项目管理范围:
1.铁路局年度脱产培训计划中由站段实施的培训项目。
2.铁路局委托和要求站段组织的培训项目。
3.站段年度脱产培训计划中的培训项目。
4.站段其他重点培训项目。
第三章培训项目管理内容
第七条培训项目管理内容包括:
1.《沈阳铁路局技能人员培训项目方案审核表》(附件1),培训主办部门(业务处)使用。
2.《培训项目计划书》(附件2),培训承办单位使用。
3.《培训班教学履历书》(附件3),培训承办单位使用。
4.职工培训项目考核评价用表(附件4),职工培训基地使用。
第四章培训项目实施流程
第八条铁路局培训项目实施流程:
1.业务处在培训项目实施前,指导培训承办单位制定《培训项目计划书》,确定项目负责人、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培训师资以及培训教材等内容。
2.业务处向职教处提交《沈阳铁路局技能人员培训项目方案审核表》,经职教处审核同意后,下发培训电报(通知)。
3.培训承办单位组织实施,每个培训班建立《培训班教学履历书》。
第九条站段培训项目实施流程:
1.站段在培训项目实施前,职教管理部门或项目负责人制定《培训项目计划书》,确定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培训师资以及培训教材等内容。
2.《培训项目计划书》经站段主管领导审批后,下发培训电报(通知)。
3.培训项目负责人组织实施,每个培训班建立《培训班教学履历书》。
第五章培训项目考核评价
第十条 培训项目评价由培训承办单位负责,通过教案审查、课堂听课、学员反馈、考试考核等方式进行。
1.教案审查。培训承办单位教学职能部门或项目负责人,对培训项目备课教案进行审查签字后方可使用,站段主管领导要对教案进行不定期抽查。职培基地需使用《授课计划(教案)》进行审批。
2.课堂听课。培训承办单位主管领导、教学职能部门或项目负责人,要对培训项目课程进行跟班听课,站段培训项目(脱产培训)听课次数不少于1次。站段和职培基地听课需使用《培训班听课评价表》。
3.效果反馈。培训项目实施过程中,可以采取组织学员座谈或问卷调查方式,征求学员和学员单位意见,结合反馈意见对培训项目进行改进。职培基地需使用《培训班教学质量学员评价表》和《职工培训质量与效果调查问卷》。
4.考试考核。每个培训项目都要明确考试考核方式,学员结业有考试考核结果,资格性和适应性培训考试考核的内容、方式、资料留存等工作按路局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附 则
第十一条职工培训基地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的职工培训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铁路局职教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使用的《培训教学计划》、《培训教学日志》、《培训教学总结》废止。
附件:1.沈阳铁路局技能人员培训项目方案审核表
2.培训项目计划书
3.培训班教学履历书
4.职工培训项目考核评价用表
抄送:局机关各处、室、部、委、所。 |
沈阳铁路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
2015年3月2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