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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职责范围

在院长领导下,全面负责学院人事、劳资、保险管理,贯彻执行专业技术干部政策和人事劳资制度。其职责范围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劳动人事政策,认真执行上级部门的指示、规定,做好学院劳动人事工作。

2、根据上级文件规定,结合本院具体情况,统一掌管全院机构设置,制定各类人员定岗、定编方案和用人规划。

3、全面考察了解职工的德、能、勤、绩情况,做到人尽其才、发挥效能。

4、负责编制劳动工资计划,做好全院教职工的工资管理、转正、定级、升级以及考勤、考核、奖惩工作。

5、负责全院医疗保险工作,掌管全院在职职工、离退休职工医疗保险金的核算、审批、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全院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和聘任工作。

7、负责师资队伍建设工作。制定学院教师培训规划并抓好具体落实工作,负责学院专业带头人、中青年学术骨干、青年骨干教师的选拔、管理、考核工作;负责兼职教师的选聘及待遇核定工作,负责新教师培训工作。

8、负责日常人事调配工作。

9、负责年终考核及评优、评先工作。负责新教师的考核选聘录用工作,负责转复、退军人的接收安置教育工作。负责办理审查录用临时工的工作。

10、负责接待有关人劳方面的来信来访工作。

11、负责管理职工档案,办理人事劳资统计、报表。负责填发职工的工作证和校徽及办理退休证。

12、完成院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事处长岗位职责

在院长领导下,履行人事处职责范围,主持人事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

1、负责组织全处人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贯彻执行国家的劳动人事政策和上级有关文件指示,教育全处人员树立为教学服务思想,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根据国家政策和上级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学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3、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制定全院教师、干部、工人年度编制计划,提出实现计划和调整教职工队伍的措施、方法和工作意见。组织对全院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工作。

4、根据国家劳动工资政策和上级劳动工资计划,组织编制学院年度工资计划,组织制定工资、奖金、津贴制度办法。负责审批和组织办理教职工的转正、定级、晋级、培训、调整等工作。

5、负责审查并组织办理干部和职工的调入、调出、离休、退休工作。做好复、转军人的接收安置工作。

6、负责新教师的招聘、考核、录用工作。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和学院党委的决议,按照公开、公平的原则,组织好对应聘人员的政治业务考核,把好教师入口关。

7、当好院领导的参谋,为院领导进行机构设置、干部配备、人员编制提供情况和资料,不断总结、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搞好干部、职工的考勤、考绩工作。

8、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负责制定调资、技术职称评审方案或办法、并组织实施。

9、认真审阅及时处理各类报告、文件、统计报表。做好有关来信来访接待工作。

10、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人事干事岗位职责

1、贯彻落实教师培训工作规程。

2、负责制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年度师资培训计划。

3、负责专业带头人、中青年后备学术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的选拔、培养和管理工作。

4、负责国内外教师课程进修、攻读学位选派管理工作(含非教师业务培训工作)。

5、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和管理工作。

6、负责新教师岗前培训,组织参加全省岗前培训统一考试,并办理岗前培训合格证书等。

7、负责举办校内各种短期培训班(计算机、外语班等)。

8、负责名誉教授、兼职教授、客座教授的聘请和管理工作。

9、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10、负责专业技术人员业绩档案建立和管理工作。

11、负责毕业生见习期满转正及确定职务工作。

12、负责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聘任及考核工作。

13、负责国家职称外语统一考试和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报名工作。

14、负责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会计、审计、统计、经济、计算机软件、执业药师等13类)的报名工作。

15、负责办理职称资格证书。

16、负责教师队伍数据库管理工作。

17、负责人事数据库及专业技术人员数据库管理工作。

18、负责各种统计报表的填报工作。

19、负责全院人事档案管理。

2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劳资干事岗位职责

1、负责调入人员、接收毕业生、接收复员军人、提职人员、考工人员的工资核定。

2、负责全校人员工资正常晋升、滚动;调出人员工资关系办理;后勤承包单位工资管理、核定。

3、负责临时工用工手续审批,临时工工资发放及临时用工管理。

4、负责工资计划、调整计划、工资季报和年报。

5、负责合同制职工养老、失业保险手续办理,合同制职工养老、失业保险基金基数的核定。

6、负责全校教职工考勤,全校教职工的各种假期审定。

7、负责有毒、有害、高温作业工种人员保健费核定及健康状况检查。

8、负责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情况变更,基金扣缴,缴费基数变更,特诊证办理及工伤人员情况变更;工伤鉴定、申请病退人员认定及报批。

9、负责全员失业保险。

10、负责离退休费的正常晋升,离退休人员待遇审定及退休费计算、离休人员护理费审定,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发放。

11、根据上级文件的要求,负责各种津、补贴的核定。

12、负责停薪留职人员管理及费用收缴。

13、负责年终奖金、课时费、间接管理费、科研提成、创收提成、年终一次性奖金审核。

14、负责工人调配。

15、负责技术工人考工。

16、负责特种工作人员培训。

17、负责全校教职工退休手续的办理,退休证的办理。

1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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