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标准
门诊待遇
住院待遇
备用说明
定点医疗机构级别
个人自付起付标准
医疗费用分段
报销比例
慢性病特殊疾病重大疾病
起付线:
300元
报销比例:55%
一级及
以下
400元
1元-160000元
85%
1.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的异地住院医疗费,依照我市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和费用分段支付比例降低10%报销。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的异地住院医疗费,报销比例在上述标准基础上降低20%。2支付乙类药品、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项目费用时,先由参保人员个人支付比例统一为10%。
二级
800元
1元-60000元
70%
60001元-160000元
75%
学生、儿童在校期间无责任人的意外伤害
报销比例:80%
最高限额:5000元
三级
1100元
1元-30000元
55%
30001元-60000元
60%
65%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16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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