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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教育部党组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5-05-28 08:54:36点击数量:

2015年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深入落实“两个责任”和中央八项规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坚定不移推进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努力营造立德树人、风清气正的良好教育生态。

一、深入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突出位置

1.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向深入。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政治任务,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坚持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带头学,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教师学深悟透,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围绕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举办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监察处长培训专题班,召开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结合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和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规党纪和廉洁从政从业教育。

2.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和监督,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问题,严肃查处欺骗组织、对抗组织行为,决不允许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决不允许自行其是、阳奉阴违,决不允许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严格执行《教育部直属机关党员干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的规定》,把遵守政治纪律落实到教育政策制定、教材审查把关、教学科研管理、教育媒体管理、教育外事管理中。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研究制定高校领导干部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规定。强化对纪律执行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将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情况作为各级教育部门和高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任职考核的首要内容。

3.加强对高校宣传思想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把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和第23次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的情况纳入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牢牢把握高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组织召开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健全高校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完善课堂教学、教材选用、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网络等方面的管理。着力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严把教师聘用考核政治关。全面依法治教,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对违反课堂教学纪律的,要严肃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依纪依法予以处理。

 二、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

4.巩固深化“两个责任”落实。深入贯彻教育部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实行党风廉政建设承诺签字背书制度,切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地生根。举办部机关司局、直属单位党政“一把手”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专题培训班,召开“基层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交流会”。组织开展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督促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职能部门坚持一手抓业务、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强化压力传导,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监督支持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加大违法违纪问题和腐败案件查处力度。

5.从严教育管理和监督干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肃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制定高等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研究制定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谈话的办法。按照要求抽查核实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情况,重点抽查拟提拔的、群众反映强烈的、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深入开展“裸官”“吃空饷”、领导干部兼职取酬、干部档案造假等问题专项整治。全面清理领导干部在各类书画、艺术等协会兼任领导职务问题。认真落实干部任期制和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有关规定。推动落实《教育部机关干部交流暂行办法》,积极推进机关干部轮岗交流。加强领导干部专项审计和任期审计工作,推动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直属高校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严肃处理党员领导干部“一手办学、一手经商”的违纪违规行为。组织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

6.强化责任追究。制定出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细化责任内容,实行“一案双查”。对履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监督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