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专任教师引进力度,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促进学院各项事业顺利发展,特制订本办法。
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的范围
本办法所称紧缺专业一般是指近三年来没有完成招聘计划的铁道类专业,人才引进是按照省人社厅、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引进的在编人员。特别紧缺专业由学院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二、紧缺专业人才引进的条件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硕专业相同或相近,年龄在35岁以下,有一定实践经历者优先。
2.特别紧缺专业可放宽为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生源学校为原铁道部所属高等院校(不含三本和非统招毕业生),年龄在30岁以下,有一定实践经历者优先。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知识与工作技能。
4.身体健康,身体条件能够适应本岗位工作。
三、紧缺专业人才引进的待遇
1.全日制研究生一次性给予生活补助4万元。
2.全日制本科生一次性给予生活补助2万元。
3.从铁路企业引进的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且具有3年以上生产工作经历的人才一次性给予生活补助5万元。
4.从铁路企业引进的具有本科生学历、学士学位,且具有3年以上生产工作经历的人才一次性给予生活补助3万元。
四、紧缺专业人才引进的程序
1.学院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年度紧缺专业。
2.人事处根据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的意见,办理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审核批准手续。
3.在学院校园网和原铁道部所属高校发布招聘信息。
4.在每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期间,学院成立招聘工作组赴高校进行面试招聘,招聘工作组组成人员为分管人事的院领导、人事、教务、纪检、相关系等部门负责人。
六、其他
1.引进人员须在校服务满6年。
2.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