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厅《关于做好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厅〔2017〕3号),严格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现将我院2017—2018年度(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概况
2017-2018年度,学院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进一步提升部门服务职能和工作作风,积极贯彻落实全省“干部作风大整改活动”精神,开展学院“干部作风大整改活动”,成效显著。着力推进高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拓展信息沟通形式,回应公众关切,不断提高工作透明度,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较大进展。
(一)推动公开事项清单落实及制度建设情况
自2014年7月教育部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教办函〔2014〕23号)以来,我院扎实推进清单落实。根据教育部清单10大类50条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别是学院“十三五”以来的建设发展需要,制定了《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并对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进行修订,整合学院信息公开内容,实行统一组织实施。新的管理办法从组织机构、信息公开内容、公开的途径和程序、工作考核等方面对信息公开有关事项进行了明确规定,让新阶段的信息公开工作更加有章可循。新的管理办法同时也规定了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各二级单位和部门的具体职责,同时在“公开目录”中逐条注明了落实各个公开事项的主要负责部门,确保公开内容明确、公开责任清晰。通过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与各二级单位、部门之间信息的有效沟通与互动,形成了信息公开共享的工作网络。此外,成立了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小组,有力督促了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二)开展宣传培训情况
为切实推进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的信息公开工作,借助对学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进行修订的机会,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交流、走访沟通等方式跟校领导、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充分的沟通,推进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落实工作人员情况
2017—2018年度,我院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部分成员,明确党政办公室1名专员负责学院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信息管理,下一步计划在学院各二级部门中设立专门的信息员加强各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工作格局得到进一步优化。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2017-2018年度,学院通过各种渠道新增的主动公开信息约2600余条,通过召开党员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各项工作例会、座谈会等会议以及印发党政文件,辅以院领导接待日、院长信息等渠道,向全院师生职工传达重要信息。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招生信息
为做好招生信息公开工作,我院制定了《2018年招生工作“阳光工程”实施方案》(吉铁职院发〔2018〕111号),在方案中针对招生工作“十公开”、“三十不得”、“十个严禁”等制度提出具体要求。同时在招生工作中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完成各项招生工作。我院成立由学院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民主党派代表、学生代表、毕业生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对于招生计划、招生录取原则、招生制度、招生录取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都会通过招生委员会进行审定,保障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让考生及家长放心,让社会满意。为让考生和家长及时了解招生信息,招生计划、招生章程及招生指南在报考前于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同时,学院印制3万份招生简章,分发到省内近200多所高中。另外,在报考期间,我院安排专人接听招生咨询电话并开放网上在线咨询功能,及时解答考生及家长疑问。在录取期间,我院严格按照公布的招生计划和录取原则,采取纪委全程跟踪、专设录取场地、专人负责的形式进行录取,不点招,不补招,不调整招生计划。对招生结束的省份,及时在网上公布招生计划完成情况,包括最高分和最低分、录取学生名单及我院纪委监督电话,保证考生和家长能在第一时间通过学院官网进行录取查询和申诉。
2.财务信息
(1)收费公开情况
按照上级文件及学院要求,我院在学院信息公开网站及招生简章中向社会公开各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并于新生报到日利用宣传板在校园内向广大师生家长、社会大众进行了公开。
(2)财务规章制度公开情况
在学院信息公开网站中,公开上级及各项学院财务规章制度,并更新新增和修改的财务相关管理办法。
(3)财务预算、决算执行情况公开情况
我院于3月份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期间,以财务报告的形式向广大师生职工代表公开学院上一年度预算、决算执行情况、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大额资金使用情况、事业收费情况、下年度经费预算情况等,全体师生职工代表对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议,并在信息公开网站公开了2018年财务预算及2017年财务决算。
3.人事信息
学院严格按照省人社厅、教育厅要求,对于人才引进、干部选拔与任用、职称评聘等重要人事信息及时进行公开。学院严格履行校领导因公出国(境)审批手续,2017-2018年度我院院领导因公出国4人次,另有中层干部14人次、教师17人次因公出国,均在学院信息公开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在干部选拔任用上,全过程接受纪委监督,实施方案、考察预告、任前公示和任职文件均上传至信息公开网站专栏或以文件形式公开发布。招聘各类人才的考核、面试、录用等信息均面向社会定期公示。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我院教职工和社会人士可以向学院党政办公室申请公开信息。学院的信息公开以主动公开为主,依申请公开为辅。2017-2018年度,我院未收到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
四、不予公开情况
根据国家保密法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涉及商业秘密和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不予公开。
五、对信息公开的评议、举报情况
学院坚持并加强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立治有体、施治有序。坚持加强领导、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力争通过信息公开,推动学院在依法民主的环境中实现新一轮振兴发展。通过不懈努力,充分调动了广大教职工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积极性,加强了我院的民主与法制建设,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学院各级领导和部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在收费、招生、学生管理和就业、财务管理、工程招标、大宗物资采购、职称评定、干部人事工作以及关系教职工切身利益事项等方面增大了透明度。
学院设立接收信息公开意见的电子邮箱与实体信箱,线上线下受理广大师生和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申请及投诉举报。广大师生员工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整体评价良好,未收到师生员工反映学院信息不够透明或群众举报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
四、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
2017-2018年度我院没有出现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五、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院虽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完善了相关建设,取得积极成效,但还存在培训力度不够、网络新媒体手段应用尚未完全铺开等问题。今后学院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宣传培训。进一步开展信息公开法规和业务培训,营造深入学习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良好氛围,提高学院各部门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能动性。
二是提高信息公开发布工作效率。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互通互助,全方位掌握信息公开工作动态,及时进行公开发布,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力度,通过发现问题和总结经验以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效率。
三是加强网络新媒介等发布载体的建设。借助学院数字校园建设工作,进一步丰富现代化发布手段,更快捷、更广泛、更有效地公开信息。
四是加强信息安全管理。按照网络舆情管控要求和相应制度,进一步妥善处理好信息公开与信息保密的关系,规范管理信息资源,提高信息使用效益。
附件:www.yuebo136.com 信息公开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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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9日